为迎接第17个全国“土地日”,大力宣传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展示房山风貌,讴歌房山区在国土资源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房山区委宣传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房山区文联等单位特联合举办房山区“国土杯”聚焦房山摄影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房山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
房山区文联
房山区区直机关工委
房山区文明办、房山区文委
协办单位:
房山区文化馆
房山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本次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参赛人员不限。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拍摄题材范围:以讴歌房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成就,反映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为主题的摄影作品,新闻及风景照片均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例如:反映科学合理、集约节约用地,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开发整理复垦土地的题材;反映房山区新城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完善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的题材;反映房山区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题材;反映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题材;以反映土地和矿产执法及国土资源宣传活动方面的题材;反映经营性土地出让题材的摄影作品等等。
2、参赛作品一律交照片,数量不限。作品规格为7—10英寸,黑白、彩色、反转、数码均可。图片要求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拍摄地点(限房山区境内)、时间。
四、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大赛由举办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按奖项设置最后评出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
特等奖1名,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3名,各奖励奖金5000元;
二等奖6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
入选奖若干名,各奖励奖金200元。
3、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
2008年1月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相关事宜
1、举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或在报刊等媒体上发表等,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著作权和属名权。
2、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3、本次比赛不另收参赛费,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4、本次摄影大赛评委会成员不参加评选。
5、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邮寄
本次摄影大赛征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请在寄送函件醒目位置标注“国土杯”聚焦房山摄影大赛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房山区文联办公室(区政府大楼1123、1125房间)
邮政编码:102488
收件人(联系人):马京艳、徐成凤
电话:89350418、8935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