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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審什麼美 [給無知無畏的李少白上一堂審美課]
来源: 作者:ne 发布时间:2008-02-15

攝影審什麼美 [給無知無畏的李少白上一堂審美課]
2007-4-14 8:59:44 蕭沉

前不久,攝影家李少白在《中國攝影報》發表了《“唯美”是一種境界》的短文,對批評界指出的“我們風光攝影裏唯美成份太多了”的批評表示不滿,且對審美與藝術有所談論。但我以為李少白在“美”與“藝術”問題上的認識比較混亂與膚淺,或者說,他其實從未弄懂過“美”與“藝術”的概念及相互關係,且將批評界所倡導的“紀實攝影”也理解偏了,感覺他與批評界的“對話”根本不在一個層次上,這也或多或少地表明中國攝影家在文藝理論上的淺薄與無知,進而導致其攝影觀念的老化與攝影實踐的平庸。
 
審美這個題目太大了,也根本不是李少白所理解的簡單的“唯美”。自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直到今天的兩千五百年裏,“美學”觀念已很是五彩繽紛光怪陸離,而李少白所認識的“唯美”則太初級了,倘若他稍微流覽一下這兩千五百年來的“美學史”,也就不敢如此輕易地發言了。我始終以為,知道越多的人,才越不敢發言;而李少白顯然令人感到有些“無知者無畏”。他作為一位在風光攝影家中比較有影響力的攝影家,在談論文化藝術方面的學術問題時,其實應該更謹慎些。
 
“審美”不是“唯美”,也不是單純的“好看”,就連李少白所指責的批評家們想“為醜翻案”的“醜”,其實也包含在審美的範疇中。公元四世紀,希臘美學家聖-奥古斯丁就早已提出過“醜是形成美的一種因素”。而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鮑姆嘉通在其《美學》一書中則更明確地指出----“醜的事物/單就它本身來說/可以用一種美的方式去想/較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一種醜的方式去想”……如果李少白不知道“審醜”也是“審美”之一種的話,今天這堂課就更該好好聽聽了。況且,批評家所要“翻案”的“醜”,根本就不是李少白所理解的“醜”,且也不可以用“醜”這個字去貼標籤。如果李少白對“審美”的知識過於貧乏的話,我看倒很有必要給他“速成”一下,讓他看看這兩千五百年來比較重要的幾條“審美”發展觀----
 
01/公元前六世紀,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以為:美就是和諧。
02/公元前五世紀,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為:有用就美,有害就醜。
03/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則以為:最高的理式是真善美的統一。
04/柏拉圖的學生亞理士多德以為:產生美感的東西不同,美感也就不同。
05/公元三世紀,希臘思想家普洛丁以為:美有等級之分,感官低級,心靈高級。
06/公元四世紀,希臘美學家聖-奥古斯丁以為:醜是形成美的一種因素。
07/公元十三世紀,希臘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以為:美就是愉快。
08/十六世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康帕涅拉以為:美是相對的,是有立場的。
09/十七世紀法國思想家笛卡爾以為:美和愉快是沒有既定尺度的。
10/十七世紀法國思想家布瓦羅以為:只有真才美。
11/十七世紀英國思想家培根以為:美與品德有關。
12/十七世紀英國思想家霍布士以為:善就是美。
13/十八世紀英國經驗主義者休謨以為:美與價值都只是相對的。
14/十八世紀英國政治家博克以為:美只涉及愛而不涉及欲念。
15/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狄德羅以為:美要靠對象和情境的關係才能確認。
16/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伍爾夫以為:美在於一件事物的完善。
17/十八世紀德國美學之父鮑姆嘉通以為:醜其實也可用美的眼光看待。
18/十八世紀義大利思想家維柯以為:為人民喜聞樂見是衡量美和崇高的標準。
19/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得以為: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地使人愉快的。
20/十八世紀德國批評家席勒以為:美的最高理想是實在與形式的完善與平衡。
21/十九世紀德國哲學家黑格爾以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22/十九世紀俄國批評家別林斯基以為:現實本身就是美,是內容而不是形式。
23/十九世紀俄國文學家車爾尼雪夫斯基以為:美就是生活。
24/十九世紀德國心理學家利普斯以為:美是一種令人愉快的同情感。
25/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鮑山葵以為:美應分成淺易的美與艱奧的美兩種。
26/十九世紀美國哲學家桑塔耶納以為:美是在快感的客觀化中形成的。
27/二十世紀義大利哲學家克羅齊以為:美就是直覺。
28/二十世紀蘇聯美學家葉果洛夫以為:勞動產生美。
29/二十世紀蘇聯美學家鮑列夫以為: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審美活動。
 
當然,上述關於“美”的觀點遠不止這些,也遠不止一句話就能講清。有的觀點其實也並非是對“美”所下的簡單定義。所以,但凡涉及“審美”問題,這裏的水可就深了,哪里是李少白一個簡單的“唯美”就能囊括的。審“美”這把尺,其刻度從來就不是“唯美”這樣簡單,否則兩千五百年來何必爭論不休,新觀念又何必層出不窮。而法國思想家笛卡兒是個聰明人,他說----“所謂美和愉快都不過是我們的判斷和對象之間的一種關係/人們的判斷既然彼此懸殊很大/我們就不能說美和愉快能有一種確定的尺度”……既然審“美”根本就不存在一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尺,在認識論上同時又是不斷發展與深入的,且“唯美說”在兩千五百年中也只是滄海一粟,李少白的淺薄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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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審什麼美 [給無知無畏的李少白上一堂審美課]
2007-4-14 8:59:44 蕭沉


 
另外,李少白以為“藝術的本質就是唯美”的說法也顯得尤其幼稚。我建議李少白還是先把什麼是“藝術的本質”搞清了再來談這個問題。如果李少白不知道要看什麼書的話,朱光潛的那本《西方美學史》就足以夠他學的,而更現代的藝術觀念,我看李少白最好先別去碰,否則腦子非亂了不可。呵呵,“藝術的本質就是唯美”,李少白也真敢說。兩千五百年來那麼多思想家、哲學家、美學家、文學家、藝術家們都不敢輕易下這個結論,你李少白僅憑一篇千字文就給蓋棺論定了,這不是“無知者無畏”又是什麼呢?
 
再有,李少白以為時下裏的紀實攝影與觀念攝影在“拋棄美這點上竟是同謀”的言論,就更顯得無知可笑了。“紀實/觀念”兩類攝影其實從來就沒拋棄過“美”,只不過人家所理解的“美”早就甩開了李少白所認識的簡單的、低層次的、表相的“美麗/甜美/陽光/好看”乃至“審醜之美”。這其實也說明李少白的審美趣味,目前還停留在廣大百姓所追求的庸俗之美的層次上。前面我已引過公元三世紀希臘思想家普洛丁的觀點,他早就認為美是有等級之分的,而感官是低級,心靈才高級。李少白的“唯美”其實就是低層次的“感官美”,儘管他自己不願意承認。但即使是“心靈之美”,我以為照樣也是有等級之分,就算李少白所拍的每一張片子皆源於自己的“心靈激動”或“心聲”,但其表達方式也僅僅是“照相寫實主義繪畫 印象派繪畫”的老掉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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