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
2008年招生简章
(非浙江生源)
摄影专业
一.招生计划
1、摄影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影视艺术学院
专业:摄影(含电视摄像、灯光与照明、图片摄影3个专业方向)
计划数:90
学制:四年
备注: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还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2摄影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省份
专业
省份
摄影摄像技术
(35名)
江苏
校考
黑龙江
校考
甘肃
校考
陕西
校考
#p#分页标题#e#河北
编导类省统考
河南
编导制作类省统考
四川
编导类省统考
湖北
音像制作类省统考
湖南
摄影摄像类省统考
山东
省认定成绩
浙江
省统考
注:
1、我院摄影专科专业只在上述省份招生。根据各省统考试院(招生办)要求,我院专科专业考试分校考和省统考两类,表格中“校考”指专业成绩使用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省认定成绩”指使用省统考成绩或省认定成绩,敬请考生留意;
2、 表格中“—”指无招生计划;
3、 因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语种,故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4、 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p#分页标题#e#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影视表演专业、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专业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二十三周岁(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其余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不超过二十五周岁(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
2、艺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除上述条件外,摄影(含图片摄影、灯光与照明)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男身高
招生简章下载地址:http://www.photo.edu.cn/down/html/?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