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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儒
来源: 作者:ne 发布时间:2008-02-16

“犯而不校”的不抵抗主义,所以得着了“儒”的浑名。儒是柔懦之人,不但指那
逢衣博带的文连连的样子,还指那亡国遗民忍辱负重的柔道人生观。(博斯年先生
疑。C“儒”是古代一个阶级的类名,亡国之后始沦为寒士,渐渐得着柔懦的意义。
此说亦有理,但此时尚未有历史证据可以证明“儒”为古阶级。)
柔逊为殷人在亡国状态下养成一种遗风,与基督教不抵抗的训条出于亡国的犹
太民族的哲人耶稣,似有同样的历史原因。《左传》昭公七年所记孔子的远祖正考
父的鼎铭,虽然是宋国的三朝佐命大臣的话,已是很可惊异的柔道的人生观了。正
考父曾“佐戴武宣”三朝;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宋戴公元年当周宣王二十
九年(前七九九),武公元年当平王六年(前七六五),宣公元年当平王二十四年
(前七四七)。他是西历前八世纪前半的人,离周初已有三百多年了。他的鼎铭说:
一命而偻,再命而怄,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世于是,粥于是,

,

说儒
2006-7-19 12:07:11 胡适


以蝴余口。
这是殷民族的一个伟大领袖的教训。儒之古训为柔,岂是偶然的吗?
不但柔道的人生观是殷的遗风,儒的宗教也全是“殷礼”。试举三年之丧的制
度作一个重要的例证。十几年前,我曾说三年之丧是儒家所创,并非古礼;当时我
曾举三证:
一、《墨子·非儒》篇说儒者之礼日:“丧父母三年。……”此明说三年之丧
是儒者之礼。
二人论语》记宰我说三年之丧太久了,一年已够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认此
制合礼,可见此非当时通行之俗。
三、孟子劝膝世子行三年之丧,股国的父兄百官皆不愿意,说道:“吾宗国鲁
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鲁为周公之国,尚不曾行过三年之丧。以中国
哲学文大钢队,页一三H)
我在五六年前还信此说,所以在《三年丧服的逐渐推行》(武汉大学位哲季刊》
第一卷二号)一篇里,我还说“三年之丧只是儒家的创制。”我那个看法,有一个
大漏洞,就是不能解释孔子对宰我说的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如果孔子不说班,那就是胜国父兄百官扯慌了。如果“舍先君莫之行”,如果
胜国“先君亦莫之行”,那么,孔子如何可说这是“天下之通丧”呢?难道是孔子
扯了说来传教吗?
博斯年先生前几年作《同东封与殷遗民》,他替我解决了这个矛盾。他说:
孔子之“天下”,大约即是齐鲁宋卫,不能甚大。……三年之丧,在东国,在
民间,有相当之通行性,盖殷之遗北,而非周之制度。当时的“君子(即统治者)
三年不为礼,利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阶级则渊源有自,
“齐以殷政”者也。试看关于大孝,三年之丧,及丧后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
太甲,高宗,孝己,皆是殷人。而“君亮,百官总己以听于家宰者三年”,全不见
于周人之记载。
傅先生的说法,我完全可以接受,因为他的确解答了我的困难。我从前说的话,
有一部分是不错的,因为三年之丧确是“儒”的礼;但我因为股鲁先君不行三年丧
制,就不信“天下之通丧”之说,就以为是儒家的创制,而不是古礼,那就错了。
傅先生之说,一面可以相信胜香的统治阶级不曾行此礼,一面又可以说明此制行于
那绝大多数的民众之中,说它是“天下之通丧”也不算是过分的宣传。
我可以替傅先生添一些证据。鲁位公死在他的三十三年十一月乙己(十二日),
次年(文公元年)夏四月葬债公,又次年(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为
文公聘妇。《左传》说,“礼也。”松羊传》说,‘脱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
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此可证鲁候不行三年丧。此一事,《左传》认为
“礼也”,社预解说道:“德公丧终此年十一月,则纳币在十二月也。”然而文公
死于十八年二月,次年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杜
预注云:“不讥丧娶者,不待贬责而自明也!”此更是鲁候不行三年丧的铁证了。
《左传》昭公十五年,
六月乙丑,王太子寿卒。
秋’\月成寅,王穆后崩。
十二月,晋茵陈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苟缺)宴,终
以鲁壶。王日,“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二…·籍谈
归,以告叙向,叔向日,“王其不终平?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个王乐化。……王
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4焉。 (杜注:“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
年。”)于是乎以丧实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三年之丧,虽贵遂服,
礼也。王虽弗送,宴乐以早,亦非礼也。…、··”
这可证周王朝也不行三年丧制。《孟子》所记股国父兄百官的话可算是已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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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儒
2006-7-19 12:07:11 胡适


了。
周王朝不行此礼,鲁股诸国也不行此礼,而孔子偏大胆的说,“三年之丧,天
下之通丧也。”机语》记子张问:“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
孔子直对他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幕,百官总己以听于象宰,三年。”
相引有这样一段:
子张之丧人明仪为志焉。诸幕,身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孔子、子张都是殷人,在他们的眼里嘴里,“天下”只是那大多数的殷商民众,
“古之人”也只是殷商的先王。这是他们的民族心理的自然表现,其中自然也不免
带一点般人自尊其宗教礼法的宣传意味。到了孟子,他竟说三年丧是‘咱天子达于
庶人, 三代共之”的了。到街L记·三年间》的作者,他竟说三年丧“是百王之所
同,古今之所竟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果然,越到了后来,越“未有知其所
由来者也”,直到傅斯年先生方才揭破了这一个历史的谜!
三年之丧是“儒”的丧礼,但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丧礼,——正如
儒在儒冠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乡服。《孟子》记胜国的父兄百官反对三
年之丧时,他们说:
且志回,‘快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这句话当然是古政治家息事宁人的绝好原则,最可以解释当时殷周民族各自有
其丧祭制度的政治背景。统治阶级自胡适精品集有其周社,一般“国人”自有其毫
社;前者自行其“既葬除眼”的丧制,后者自行其“天下之通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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