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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儒
来源: 作者:ne 发布时间:2008-02-16

其使辟,举(王念孙云:举读为相与之与)其上客,伦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
——是俗儒者也。
用战国晚期苟卿的话来比较墨子的话,我们可以相信,在春秋时期与战国时期
之间,已有这种俗儒,大概就是孔子说的“小人儒”。
从这种描写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生活有几个要点:第~,他们是很贫穷的,
往往“陷于饥寒,危于冻馁”;这是因为他们不务农,不作务,是一种不耕而食的
寄生阶级。第二,他们颇受人轻视与嘲笑,因为他们的衣食须靠别人供给;然而他
们自己倒还有一种倔傲的遗风,“立命,缓贫,而高浩居”,虽然贫穷,还不肯抛
弃他们的寄食——甚至于乞食——的生活。第三,他们也有他们的职业,那是一种
宗教的职业:他们熟悉礼乐,人家有丧祭大事,都得请教他们。因为人们必须请他
们治丧相礼,所以他们虽然贫穷,却有相当崇高的社会地位。骂他们的可以说他们
“因人之野以为尊”;他们自己却可以说是靠他们的知识做“衣食之端”。第四,
他们自己是实行“久丧”之制的,而他们最重要的谋生技能是替人家“治丧”。他
们正是那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这是儒的本业。
从这种“小人儒”的生活里,我们更可以明白“儒”的古义:儒是殷民族的教
士,靠他们的礼教知识为衣食之端。
其实一切儒,无论君子儒与小人儒,品格尽管有高低,生活的路子是一样的。
他们都靠他们的礼教的知识为衣食之端,他们都是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行的是
殷礼,穿的是殷衣冠。在那殷周民族杂居已六七百年,文化的隔离已渐渐混灭的时
期,他们不仅仅是殷民族的教士,竟渐渐成了殷周民族共同需要的教师了。
《左传》昭公七年记益值子自恨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
《左传》又说,孟嘎子将死时,遗命要他的两个儿子何忌与说去跟着孔子“学礼焉
以定其位”。孔子的职业是一个教师,他说:
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海焉。
束修是十凝脯,是一种最薄的礼物。《擅弓》有“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竞”
的话,可证束修是赠礼。孔子有“博学”“知礼”的名誉,又有“学而不厌,海人
不倦”的精神,放相传他的弟子有三千之多。这就是他的职业了。
孔子也很注重丧祭之礼, 他作中都宰时, 曾定制用四寸之棺,五寸之停(见
《檀引有若的话)。他承认三年之丧为“天下之通丧”,又建立三年之丧的理论,
说这是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十七)。这都可表示他是殷
民族的宗教的辩护者,正是“儒”的本色。《檀引记他临死之前七日,对他的弟子
子贡说:
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昨也。殷人殡于两检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
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摄之间。
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
看他的口气,他不但自己;陆死还自认是殷人,并且还有“天下宗予”的教主
思想。(看下章)
他和他的大弟子的生活,都是靠授徒与相礼两种职业。大概当时的礼俗,凡有
丧事,必须请相礼的专家。《檀引说:
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君子以为沽也。(《七经考文》弓怕本足利本,有
“君子”二字,他本皆无。)
“沽”是寒贱之意。当时周民族已与殷民族杂居了六百年,同化的程度已很深
了,所以鲁国的大夫土族也传染到了注重丧礼的风气。有大丧的人家,孝子是应该

,

说儒
2006-7-19 12:07:11 胡适


“昏迷不复自知礼”了,所以必须有专家相导,这正是儒的“衣食之端”。杜桥之
母之丧,竟不用“相”,就被当时的“君子”认为寒怆了。
孔子为人相丧礼,见于《檀引:(参看下文第六章引《曾子问》,记孔子“从
老路幼葬”)
国昭子之母死,问于子张口:“葬及墓,男子妇人安位?”子张日:“司徒敬
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
据《檀引,司徒敬子是卫国大夫。孔子在卫国,还为人相丧礼,我们可以推想
他在鲁国也常有为人家相丧礼的事。(适按,伪书《家语》也采孔子相司徒敬子之
丧的故事。)
《檀弓》说:
孔子之故人口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籽。原壤登木日:“久矣予之不托于
音也。”歌曰:
狸首之斑然,
执女手之卷然。
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己手?”夫子曰:“丘闻之,亲
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这一个不守礼法的朋友好像不很欢迎孔二先生的帮忙;但他顾念故人,还要去
帮他治停。
他的弟子为人家相礼,《擅引记载最多。上文引的国昭子家的母丧,即是子张
为相。《擅弓》说:
有若之丧,悼公吊焉。子游摈,由左。
摈即是相。又说:
子蒲卒,哭者呼“灭/子皋日,“若是野哉!”哭者改之。
这似是因为子皋相礼,所以他纠正主人之失。《擅引又记: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饰棺墙,置翼,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
施,夏也。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诸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按《土丧礼》的《既夕礼》,饰枢,设披,都用“商祝”为之。可见公西赤与
公明仪为“志”,乃是执行《全丧礼》所说的“商祝”的职务(郑玄注,“志谓章
识”。当参考机夕礼》,可见郑注不确)。从此点上,可以推知当时的“儒”不但
是“殷士”,其实又都是“商祝”。《墨子·非儒》篇写那些儒者靠为人治丧为衣
食之端,此点必须和《檀引与《士丧礼风既夕礼》合并起来看,我们方才可以明白。
《土丧礼》与《既夕礼》(即性丧礼》的下篇)使我们知道当时的丧礼须用“祝”,
其职务最繁重。杜丧礼》二篇中明说用“商祝”凡十次,用“夏祝”凡五次,泛称
“祝”凡二十二次。旧注以为泛称“祝’话都是“周祝”,其说甚无根据。细考此
两篇,绝无用周祝之处;其泛称“祝”之处,有一处确指“夏祝”(“祝受巾巾之”),
有两处确指“商祝”(“祝又受来,奠于贝北”;又下篇“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
其他不明说夏与商之处,大概都是指“商祝”,因为此种土丧礼虽然偶有杂用复周
礼俗之处,其根本的礼节仍是殷礼,放相礼的祝人当然以殷人为主。明白了当时丧
礼里“商祝”的重要,我们才可以明白《擅弓》所记丧家的“相”,不仅是宾来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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