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还是启示
2007-6-2 14:15:06
――哈纳克与巴特在基督论上的争论
作者: 张缨
与传承的多样性亦是这个世界不容质疑的现实,在这样的处境中,所谓具有普遍意义的真理还本文探讨的是20世纪二十年代两位著名的德语新教神学家阿道夫·冯·哈纳克 (Adolf von Harnack, 1851-1930)与卡尔·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之间有关神学中历史与启示的公开论辩。这一论辩被置于启蒙以来基督教神学发展的历史背景中进行阐释,作者的关注将主要集中于基督论视域,并由此出发考察巴特对19世纪晚期的自由派神学的反思与批判以及哈纳克对此的坚持与辩护。
1923年1月11日,《基督教世界》(Christliche Welt)杂志发表了哈纳克撰写的“致科学的神学之蔑视者的十五个问题”(以下简称“十五个问题”),同年2月8日,该杂志登载了巴特对此的回应:“致阿道夫·冯·哈纳克教授的十五个回答”(以下简称“十五个回答”), 由此,一场围绕历史与启示的公开论战拉开了帷幕。随后,哈纳克于3月8日发表了“致卡尔·巴特教授的公开信”(Open letter to Professor Karl Barth),4月26日的《基督教世界》则刊布了巴特对公开信的长篇“回答”(An answer to Professor Adolf von Harnack’s open letter),这场公开争辩以5月24日哈纳克对公开信的简短“附言”(A postcript to my open letter to Professor Karl Barth)告终。
论辩的一方阿道夫·哈纳克(1851-1930)是十九世纪晚期新教自由派的重要代表。他出身于东普鲁士的路德宗牧师家庭,其父是一位教会史与宣道学(homiletics)教授。早在中学时代,哈纳克就表现出从历史角度研究神学的兴趣, 这预示了哈纳克日后作为自由派神学家的神学进路:将基督教作为历史现象进行研究,并据此排除其真理宣称中被视为核心与本质的教义体系,从而试图使之适应现代世界的自然视角与理性原则。
论辩的另一方卡尔·巴特已被公认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新教神学家,堪与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们相比肩。 巴特1886年5月10日出生于瑞士巴塞尔,他的祖父与外祖父都是牧师,父亲弗里茨·巴特(Fritz Barth)是一位神学家。青年时代的巴特曾求学于伯尔尼、柏林、哥廷根以及马堡诸大学,“康德的理论哲学以及实践哲学和施莱尔马赫有关宗教与信仰的分析”深深吸引了他。 像那个时代几乎所有年轻的神学学生一样,巴特受到其老师哈纳克 以及赫尔曼(Wilhelm Herrmann)等的影响, 是个新教自由派的追随者。完成学业后,巴特在日内瓦当了两年助理牧师(Vikar),1911年起正式担任瑞士高尔州萨芬维尔教区的牧师。当年的萨芬维尔是一个正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转型的乡镇,当地人正面临着资本主义的入侵带来的生存困境,巴特后来回忆道:“始终围绕着我教牧生涯的阶级冲突,就在我眼前,几乎是第一次将我带入真实生活的真正问题中”。 每当他作为牧师宣道时,他就深深地为“如何恰如其分地谈论上帝”(How to speak properly of God)的问题所困扰。面对着渴望从他那里获得上帝福音的牧众,巴特感到他所接受的自由派神学的无力。因此,他重新研读圣经,试图从保罗书信中寻找回答时代问题的钥匙。这一研究的产物就是其划时代的巨著《罗马书释义》(Der Römerbrief)。正是《罗马书释义》对自由派神学的批判,直接导致了日后哈纳克与巴特关于历史与启示的公开论辩。哈纳克视神学为科学研究的一种,出于学术的旨趣并用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终其一生,他都是个学者。而巴特神学生涯的起点是个牧道者, 他诉诸圣经研究为其宣道实践作指导。或许,哈纳克与巴特在神学研究出发点上的不同,为其日后意见分歧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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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还是启示
2007-6-2 14:15:06
一. 论辩的背景: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的神学转向
作为20世纪初期新教神学不同流派的代表人物,巴特与哈纳克在一战后进行的这一针锋相对的公开论辩并非偶然,他们各自的立场背后都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或许,在此对其历史背景稍作梳理可以使我们对他们的歧异有更恰切的认识。
1、对宗教改革的回顾:路德的因信称义思想
由德国教士马丁·路德发起的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神权统治的宗教改革运动,对于欧洲历史进程的影响是难以限量的。单纯地从历史事件的发生来看,马丁·路德对天主教会的抗议似乎不过起因于对教会发售“赎罪券”的不满。1510年,教皇尤里乌二世(Julius II)为修建圣彼得大教堂而授权各地大主教对捐助该工程经费的人,“给予大赦及其它各种神恩”,按各人捐资的多少,恩赦包括“在炼狱中所受的痛苦”以及“对正在炼狱中的灵魂的全大赦”等 。年轻的神学教授路德公开对发售“赎罪券”的做法提出质疑,他写下了著名的95条论纲贴在当地教堂的大门上,指出教皇赦罪的领域不应扩展至炼狱中的死者,另一方面,基督徒应从内心悔罪,靠信仰而不是善功获得赦免。年轻的路德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发动一场“变革”,在当时,挑起公开论战是学术圈内很流行的事。 在路德自己的修道实践以及神学研究中,始终困扰他的问题是:人如何才能得到拯救?苦行、禁欲、忏悔、遵守教会法规的种种繁文缛节真的能为人带来罪的赦免吗?而购买赎罪券的号召如果真的奏效,那么信众会更注重外在的事功(merit of good work)而非内心的虔诚。在路德看来,惟一的得救之途在于谨守使徒保罗的教导:“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
在《罗马书》中,保罗写道:“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3:23-24)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然而保罗同时强调,“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保罗在此的用心在于将上帝从以色列人的民族神扩展到“外邦”:“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罗马书3:30)在保罗看来,凡是信耶稣为救主弥赛亚(基督) 的,就能在上帝的恩典中称义。所谓称义(justification),就是指凭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上帝降恩于世人,人由此涤除因亚当的骄妄而来的罪。尽管保罗并没有提出反对律法的主张,但由于他拒绝了通过遵行律法称义,因而为后世基督教思想中恩典与律法间的紧张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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